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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日期:2020-10-09 00:00:00  发布人:宣传部  浏览量:1207



重人科委〔202072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关于选举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并报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同意,拟于202012月召开学校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民办高校党委(党总支)选举工作的通知》(渝教工委发〔202039号)精神,现就学校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

(一)代表名额及构成比例

代表名额:学校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总数为116人。

代表构成比例:各级领导人员代表占34%左右,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等一线代表占50%左右,大学生党员代表占10%左右,聘用的退休老同志代表占6%左右;妇女代表占45%左右;少数民族代表占10%左右;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5%左右。

(二)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根据所属各二级党组织正式党员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1)。

现任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别参加一个选举单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和代表选举。

二、代表条件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在我校,且具有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热忱服务师生,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三)立足本职岗位带头创先争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学习中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能代表党员的意志,积极并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三、代表推荐选举办法

学校党委组织所属二级党组织选举产生党代会代表。选举单位(即学校二级党组织)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通过党员大会确定候选人并选举党代会代表。代表选举办法详见《XXXX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出席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附件2)

四、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基层党支部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

根据分配到本选举单位的代表候选人数和有关要求,基层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协商,按照本选举单位代表名额3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填写《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基层党支部推荐代表候选人名单》(附件3),于1020日前报本选举单位党组织。

(二)选举单位党组织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

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所属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基层党支部推荐名单中,按照本选举单位代表名额3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学校党委沟通,并于1021日前将《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附件4)电子表和纸质件报学校党群工作部。

(三)形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材料

选举单位党组织召开会议,从推荐人选名单中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反馈所属党组织征求意见后,组织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并于1023日前将《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人员名单》(附件5)、《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表》(附件6)电子表和纸质件报学校党群工作部。

(四)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选举单位党组织召开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和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按照本选举单位代表名额的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与学校党委沟通,于1027日前将《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附件7)电子表和纸质件报学校党群工作部。

(五)确定并公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选举单位党组织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关于“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规定,按照本选举单位代表名额的2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于1029日前将《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8)电子表和纸质件报学校党群工作部,经学校党委初步审查同意后,在选举单位一定范围内公示。

(六)选举单位党员大会选举党代表

选举单位党组织113日至115期间召开党员大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学校党委。116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将《关于选举产生出席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附件9)、《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名册》(附件9-1)、《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登记表》(附件9-2)电子表和纸质件报学校党群工作部。

(七)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正式资格的确定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于1110日左右对基层党组织选举的代表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凡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当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当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向学校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召开党代会是学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党员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党代会的重要保证。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扎实做好选举工作。

(二)严格程序,发扬民主

在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的确定、代表选举产生的整个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

(三)精心组织,抓好选举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选举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务必按程序要求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 XXXX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出席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3.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基层党支部推荐代表候选人名单

4.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

5.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人员名册

6.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表

7.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8.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9. 关于选举产生出席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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